产假是国家补贴给企业、再由企业发放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吗?企业需要

2024-12-27 00: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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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
比如一个孕妇参保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工资是5000元,按照目前最普遍的单胎、晚育、独生子女,剖腹,最少可以休140天(最多可以休170天)。也就是在140天的产假中,她可以享受5000/30×140天=23333元的生育津贴。虽然是因为生育而休假没有工作,但是同样享受到了工作时期的工资待遇。“这笔钱不是单位给的,而是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的
按规定是应该按你的实际工资发放,对于生育险报销的产假工资,单位应该是少补多不退,就是如果生育险报销的低于你实际工资,差额应由单位补发,但如果高于你工资,单位不能要求退回
但是如果你单位所有职工都按最低标准申报,那么生育险报销时只会按单位申报的平均工资计算你产假期间的工资,这样应该会比你实际的工资低很多,差额部分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发

回答2:

不是的,产假的福利待遇,国家只是给政策,企业负责掏钱兑现。

回答3:

产假期间的工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