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用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购入固定资产,进项不可以抵扣,也不可以计提折旧。购入时: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行政单位购买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买价、运杂费、保险费)标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