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碱显然包括了布朗特碱,布朗特碱能接受质子,正是因为它具有一对或两对未共享电子。但是路易斯酸却并不总与布朗特酸一致。例如HNO3、HCl和H2CO3等无疑都是质子给予体,即都是布朗特酸,但它们并不是缺电子的,所以不是路易斯酸,而且从路易斯理论看来,HCl和H2CO3却是路易斯酸碱加合物。此外,在判断酸碱相对强度时,布朗特理论与路易斯理论甚至会得出相反的结论。例如,Zn2+是一路易斯酸,即容易跟OH-也容易跟CN-
反应(它们都是很好的电子对给予体)。但是,当反应中同时存在OH-和CN-时,Zn2+却更容易与CN-结合,这也就是说,CN-
是比OH-
更强的路易斯碱。然而从接受质子的能力讲,也即从布朗特理论观点讲,OH-
的碱性要比CN-
强。因此碱的相对强度顺序因与之反应的路易斯酸而易。
1923年布朗特(Bronsted)提出了酸碱质子理论,把酸碱概念加以推广。酸碱质子理论认为凡是能给出质子的物质都是酸,凡是能与质子结合的物质都是碱。即酸是质子的给予体,碱是质子的接受体。这样,一个酸给出质子后余下的部分自然就是碱,因为它本身就是与质子结合的。
看懂了吧
没什么联系 除了路易斯碱都是质子碱
区别
路易斯酸碱是孤对电子的给出和接受
质子酸碱就是质子交易与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