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新生儿上户口前可以改名,符合规定派出所给予办理。
上户时派出所会按孩子改好的名字上户口,把出生证上的名填在曾用名处,对孩子将来上学或转户口没有任何影响。
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孩子刚上户口,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下带上相关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名字更改的。办理上户口手续时,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
办理更名手续时,要由孩子的父母共同提出书面申请,需写明孩子的基本情况、变更姓名原因及拟变更的姓名,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子女与父母间关系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上户口时不能改名字。户口信息要与出生证明保持一致。
新生儿上户口时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因此,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上过户口后,想改名者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上户口时用的名字可以增加为“曾用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出生医学证明
百度百科-公民变更姓名
百度百科-户口
按规定新生儿上户口前可以改名,符合规定派出所给予办理。上户时派出所会按孩子改好的名字上户口,把出生证上的名填在曾用名处。对孩子将来上学或转户口没有任何影响。
可以,在户口上加一个曾用名即可,原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