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闯进我家打了我家人皮外伤,去医院检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玻璃门

2024-12-28 01: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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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然可以要求赔偿,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两回事,不能相抵消。他那是民事侵权。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你保留好医院检查费用发票,作为主张数额的依据。

回答2:

可以要求赔偿!
派出所说的不对。如果派出所不管,你可以诉诸法院,要求当事人赔偿一切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财物损毁费等,和这次伤害有关的费用。派出所拘人属于行政处罚,和你要求的民事赔偿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