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1、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一,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应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
1、本人成年(一般是指年满18周岁)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分户需要的手续及资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带上上述资料及双方的户口本,各自的身份证,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两兄弟分户需要是兄弟俩都结婚成家后才能办理分户。
一、关于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兄弟俩因结婚成家和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兄弟俩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写明兄弟俩户口在哪里,婚姻状况等内容。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提供《结婚证》证明。
三、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