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方面的含义,意外是指侵害行为是本人不能预见的,或违背本人主观意愿意的;伤害是指导身体受到侵害的事实。具体的讲,应该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非预见性
2.外来原因引起的
3.突然性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1)短期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都是一年期,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
(2)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3)保费低廉: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保险方面含义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
1.所谓意外是指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其特征是非本意、外来的、突发的。
2.所谓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伤害有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过程。
按是否可保划分,意外伤害可分为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和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分类
不可保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即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基于法律的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保险人不应该承保此类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是指那些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加收保险费后才能承保的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是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承保的意外伤害。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1.所谓意外是指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其特征是非本意、外来的、突发的。2.所谓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伤害有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过程。
意外:意料之外,不再本人预见范围内。
伤害:不是本人自愿情愿受到伤害
意外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