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属于亲属投靠的情形,去派出所户籍科开亲属关系证明即可;不影响你要孩子的,因为在孩子与户主关系填写时,填写事实上的关系,不写父子关系就可以了;
一、亲属投靠情形:
(1)夫妻投靠;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4)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5)其他亲属关系;
二、办理程序: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
四、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
(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不能
不能,不符合条件规定派出所不予办理迁户手续。
按正常渠道应该说是挺难或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