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14号,该规定目前还是有效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分解释一到解释四,目前都是有效的。
目前,最高法已经出台四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一、二,出台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个别地方与劳动合同法和修改后的相抵触,相抵触的部分失效,其它部分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