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法的案例分析

2024-12-19 21: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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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恭喜楼主,你的答案部分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谭亮和齐芬所拥有的财产的确为夫妻共有财产。虽然复婚未办理手续,但存在事实婚姻关系。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也就是说,这份财产,谭亮和齐芬各占有一半的所有权。
这家人出车祸时。若全部同时死亡,则楼主答案正确。但事实是死亡是有顺序的。
谭亮及谭茗同时先死亡,齐芬后死亡。
那么因为谭茗与谭亮同时死亡,而且先于齐芬死亡。同时谭茗无子嗣。故而谭茗无继承权。
谭亮先死亡,那么谭亮首先作为被继承人继承遗产。由于当时其事实婚姻妻子齐芬并未死亡。故而第一顺位继承人存在。故而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谭亮的部分首先作为遗产继承。
题目中由于谭茗无继承权。故而谭亮死亡时继承人有三:谭亮父母及齐芬。而后齐芬死亡,齐芬死亡时谭亮以死,故而齐芬的遗产继承人只有齐芬父母。
最终的分配方案应当是谭亮父母各继承谭亮夫妻共有财产的1/6(谭亮占有1/2的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成三份由谭亮父母及谭亮妻子继承。)而齐芬父母各继承谭亮夫妻共有财产的1/3(齐芬继承谭亮遗产后,在夫妻共有财产的份额已经占到了2/3,由齐芬父母继承,也就是各继承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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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