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老家的房子拆迁,我丈夫是入赘我家的,他家里是丈夫的哥哥和婆婆一块儿住的,是他哥的房子,现在拆迁

2024-11-24 03:40:3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丈夫的父母有两套房子,对吧,一套给了他哥哥,另一套(名义上)属于你丈夫的。但是所有两套房子房产证都只是公公的名字,理解的没错吧?这样的话,你公公去世的时候,两套房子(假设两个房子等值)有一套属于你婆婆自己的,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公公去世的遗产只能有一半进行继承,即其中的一套房子可以被继承,这套房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丈夫,他哥哥,你婆婆,也就是你丈夫只能拿到这套房子的1/3的继承权,并纳入你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现在你丈夫也去世了,那么,这个房子1/3再分两半,1/6的财产属于你自己,另一半1/6是你丈夫的遗产,可以被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他的母亲,也就是你婆婆,还有你,如果你们有子女,也会平分这部分。你和丈夫育一子,那么1/6的房产再分3份,你和孩子共得1/6 * 2/3 =1/9,那么,你和孩子得到的财产总值是该房子的1/6+1/9。所以说,你只能拿到比1/6房产多一点点的财产,而不是整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问题就在于房产证上的名字,在这里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鉴于你们的亲情关系,可以去通过协商的办法,看看是否能够争取到更多的财产,也就是打亲情牌。如果通过打官司的办法,你分不到多少的。

回答2:

那要看户主没有把他的个人财产都留给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