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GDP与GNP的概念
在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时,有两个重要的总量指标,分别是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GDP)和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简称GNP)。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全部最终成果,它等于所有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之和。由于GNP的名称与其反映的内容不是很相符,所以联合国在1993版《国民核算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简称SNA)中已经将其改为国民总收入(Gross National Income,简称GNI),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等于所有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考虑习惯,本文暂用GNP概念。
二、GDP与GNP的联系与区别
GDP与GNP之间的联系体现在GNP是以GDP为基础,做适当调整计算出来的,GNP等于GDP加上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净额。用公式表示为:
GNP=GDP+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净额
=GDP+(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支付国外的要素收入)
其中: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是本国常住者从国外获得的资本和劳务收入。具体来说,它是本国资本对外投资或参与国外生产活动而获得的利息收入、红利、投资收益以及本国居民在国外工作(一年以下)获得的劳务收入;支付国外的要素收入是本国对国外支付的资本和劳务收入。具体来说,它是外国资本对本国(我国)投资或参与本国生产活动而从本国获得的利息收入、红利、投资收益以及本国支付给外籍员工(一年以下)的劳务收入。因此,从数量关系看,GNP的主要部分源于GDP。
GDP与GNP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者核算的内涵有所不同。GDP是个生产概念,它从生产角度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总量,只要是本国领土范围内生产活动创造的增加值,无论是由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创造的,均应计入本国的GDP。GNP是个收入概念,它从收入分配的角度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总量,或者说是一个总收入。这个总收入的基础是GDP,GDP既是一个总生产成果,又是总收入的起点。由于本国常住者在国外进行投资或创办企业获得了一部分生产要素收入(资本和劳务收入),如果资本收益再投资了,或利润和劳务收入直接汇回国内了,就要加到本国的GDP上,形成GNP,否则就不能加到本国GDP上,不计算做GNP。反之,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人从本国(我国)获得了资本和劳务收入,且将收益再投资或将利润和劳务收入汇回去了,则在计算GNP时要从我国的GDP中扣除,否则就不需要扣减。这种计算方法是国际上通行的。
可见,GDP与GNP有些差别,但差别并不大。由GDP转化为GNP就是一个国家的初次分配总收入。
GDP即英文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缩写,也就是国内生产总值(港台地区有翻译为国内生产茂额、本地生产总值)。通常对GDP的定义为: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值。在经济学中,常用GDP和GNP(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共同来衡量该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综合水平通用的指标。这也是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常采用的衡量手段。GDP是宏观经济中最受关注的经济统计数字,因为它被认为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最重要的一个指标。一般来说,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驻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创造的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货物和服务最终使用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 GDP反映的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的总额。
国民生产总值gross national product(简称gnp) 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机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年或季)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成果。一个国家常住机构单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主要分配给这个国家的常住机构单位,但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非常住机构单位。同时,国外生产单位所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常住机构单位。从而产生了国民生产总值概念,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劳动报酬和财产收入减去支付给国外的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
国民生产总值与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有所区别,一是核算范围不同,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都只计算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成果,而国民生产总值对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成果都进行计算。二是价值构成不同,社会总产值计算社会产品的全部价值;国民生产总值计算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增加的价值,即增加值,不计算中间产品和中间劳务投入的价值,国民收入不计算中间产品价值,也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价值,即只计算净产值。
国民生产总值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可以计算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经济增长率)。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有三种:(1)生产法(或称部门法),是从各部门的总产值(收入)中减去中间产品和劳务消耗,得出增加值。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国民生产总值;(2)支出法(或称最终产品法),即个人消费支出 政府消费支出 国内资产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净增或净减) 出口与进口的差额;(3)收入法(或称分配法),是将国民生产总值看作为各种生产要素(资本、土地、劳动)所创造的增加价值总额。因此,它要以工资、利息、租金、利润、资本消耗、间接税净额(即间接税减政府补贴)等形式,在各种生产要素中间进行分配。这样,将全国各部门(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上述各个项目加以汇总,即可计算出国民生总值。
国民生产总值(GNP)是最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它是指一个国家地区的国民经济在一定时期(一般1年)内以货币表现的全部最终产品(含货物和服务)价值的总和.
1.GDP与GNP计算口径不同。GDP计算采用的是“国土原则”,即只要是在本国或本地区范围内生产或创造的价值,无论是外国人或是本国人创造的价值,均计入本国或本地区的GDP。而GNP计算采用的是“国民原则...
2.GDP与GNP侧重点不同。GDP强调的是创造的增加值,是“生产”的概念。GNP则强调的是获得的原始收入。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GDP :国内生产总值;GNP:国民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