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诉讼时效已过,对方丧失胜诉权。第二、如果对方仅有欠条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向你父亲出借款项,可以否认借款事实存在。第三、如果你父亲归还欠款时,有其他证据证明欠款已还(主要为转账凭证或者在场第三人等证言)该案不欠款事实清楚,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请即可。
看看有无对方收款凭据或你家人汇款到对方的汇款凭据,如果有这个凭据便能反证欠款已经还清!其次还款时有无成年的第三人在场可以证明?如果什么证明都没有便很难说明欠款已经归还,因为法院讲究的是证据啊!
1、要看当欠钱是怎么回事如果是以下4种情况,一是购销合同;二是约定交货即付款;三是收货后无款可付;四是出具了无还款时间的欠条,那么欠条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起算是2年,超过两年就不受法律保护了。2、如果是借条形成的借款合同的话,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这个就有点惨了,法院是“谁主张谁举证”你没有证据证明已经还款,就不好弄了
当时有人证吗?没有的话难办只有和当事协商解决。
你也去告他,有理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