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发生冲突时会出现以言语来威胁恐吓对方的行为,更有严重者会实施具体行为来干扰到对方正常生活,那这种行为下感到人身受到威胁能立案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如果生活中遇到被威胁恐吓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报警的,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第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第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第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第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第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第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对方口头威胁可报警,如果属于一般的民间纠纷警方可调解处理,警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形予以批评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1.我有一笔债务对方不肯还,现在我要去向他当面讨要
需要说明的是诉讼时效两年是一般情况,是在他应当还钱而不还的两年内你必须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而不是直接都是两年内
如果你的债务没有约定归还日期,那么起算点是你提示对方还钱而对方拒绝之日起的两年内必须起诉,对这个时间点请把握好以免耽误了起诉维权
2.我想联系警方获得人身保护,请问该如何像警方描述情况
如果对方威胁要灭口或者其他情况,你可以报警并如实描述,警方会依法处理
但是你打算让警方保护你去讨债,这点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公安部已经明文禁止公安机关非法干预经济纠纷
你要讨债的正确做法是拿着欠条或者其他证明这个债务的证据去法院起诉对方并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及其逾期利息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第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可以拿着欠条或者其他证据到法院起诉(友情提示:一定在两年内起诉,否则,你就丧失胜诉权了…)第二,警察不会在没有证据或事实下保护你的,但你可以凭现有证据报警,让警察出面调节,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警…
警察一般不会管这个吧,还没受到人身威胁,恐怕警察不好事先插手。实在讨不回来,还是诉诸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