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生产,具体如下:
第三十二条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清洁处理或者从产品上去除处理物时,生产企业应当将对产品进行清洁的要求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对无菌医疗器械应当进行污染的控制,并对灭菌过程进行控制。
第三十三条 如果生产过程的结果不能或不易被后续的检验和试验加以验证,应当对该过程进行确认。应当保持确认活动和结果的记录。生产企业应当鉴定过程确认人员的资格。
所以,医疗器械生产完毕后要进行清场和记录,防止差错的产生,确保生产出合格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