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挂靠是指实际施工人借用其他企业资质进行承包建筑工程的活动,而转包是建筑企业承接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实际施工人。实践中,两者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从实际施工人的角度可以界定为挂靠,从建筑企业角度可以界定为转包。挂靠和转包是在同一块土壤上滋长的。即实际施工人掌握了承接工程的社会资源,利用其掌握的某些资源,使用有资质的企业名义承接工程,就是“挂靠”;有资质的企业则是由于没有承接到该工程的资源,只好承诺在承接到工程后由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就是“转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