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补贴政策2021是:
1、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天津人才政策是针对八类人才,分别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高技能人才落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高层次人才落户、党政人才落户、投资类人才落户、博士后进出站落户以及经认定的特殊人才落户。其中对于高校人才学历至少是全日制大专以上才可以。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以上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中介服务机构经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开展下列业务:
(一)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
(二)开展人才素质测评;
(三)组织人才招聘;
(四)举办人才培训;
(五)提供人才咨询;
(六)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第十四条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举办全市性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举办人才交流洽谈会所需的经费和场所;
(二)洽谈会的名称、活动内容符合主办单位的业务范围;
(三)对人才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有与洽谈会规模相适应的工作机构、人员以及安全措施;
(五)有公安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