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2024-11-24 01: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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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方不同意离婚,就无法进行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在申请过程中不能反悔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建议还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程序里最终决定离婚与否的是法官,无需征得双方的同意。
如果是诉讼离婚,并且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些情况如果能有证据证明,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就很有可能判决离婚。但是如果上述情况都不具备,那么可能还需要第二次起诉离婚。所以为了争取尽快离婚,建议还是委托律师介入,在还原案情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实现您的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二、调整离婚登记程序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附件4)。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附件5),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回答2: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开始可以做他的思想工作,好和好散,如果实在还是不同意,那只有起诉离婚,让法院作出判决。

回答3:

如果协商还是不同意的话,就可以到当地司法机构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