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疑似无需赔偿!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不过需提前三十天向用工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目的就是给用人单位留有再招聘培训新职人员的时间!仅在工作岗位工作一天辞职,还没有产生10个工作日的工资,因此扣除10个工作日工资作违约金的条款就不成立。所以无需个人再掏钱付违约金的问题!如果双方各执一词,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申请赔尝,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除此之外没有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