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份给儿子和儿媳妇一笔钱,现在他们离婚了,我是否还能要回来?

2025-01-05 16:50:1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自己儿子儿媳借的,现在离婚了,只能找你儿子还啊。本来应该在他们离婚前,你就找他们,数目大的话,他们分家产前可以还你,如果数目不大就算了,现在也是一样,给了自己的儿子,就算了吧。

回答2:

如果你是给了嗯,这个钱就是震宇应该是要不回来的,他们两个离婚了,你如果要是他们拿这个钱去置办东西,或者是有事钱存在,还存在这个钱,我想应该能要回来的吧嗯,就不知道他们这个钱用于何处了,如果用完了,他不给你,你也没有办法,因为是他们,这就是婚姻存在的时候,而且比较好的时候,你给他们的给就说于震宇,你不是借这种钱,我觉得要回来的可能性不大,那主要是看你儿子,如果你儿子把这个钱全部给他媳妇用掉了,那是要不回来了,肯定是

回答3:

从道义上来说,可以去要回来,毕竟是你给他们的,而且都是亲人,一般来说是能给你的。不过从法律上来说,你给他们了,就算他们的资产了,得双方同意才能还给你。

回答4:

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是你的儿子和你的媳妇强迫你给他们的这笔钱,那就属于是你自愿给予的,即使是他们强迫的,你也没有证据,所以他们离婚了以后,这笔钱你是要不回来了,就算是给他们一笔分手费吧!

回答5:

如果没有证据是要不回来的,因为给儿子的钱是你的责任,他们离婚了你就想往回要那是家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