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小的时候很容易对一个人有好感,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告诫自己,所以在第一眼看到他心怦怦跳时也不以为意,以为不过是又一次犯花痴。是同学,也算同桌,不过是三个人一排我和他各坐两边。喜欢一个人会浑身冒泡,就是这种感觉,很快乐的时光。
其实我也庆幸当时没有表白,并没有在一起。对这样一份心动,我不想要以后吵闹分手的结局,就让它永远留在记忆中。
说真的,没啥感觉。不算是暗恋吧,他知道我喜欢他,从高一,一直到研二我还在想他。他去年结婚有女儿了。不悲伤,因为一开始就没想过能在一起。很感谢遇到他。我觉得有一个真正喜欢的人是很幸福的事情。那种心动的感觉我想此生再也不会有了。所以,现在还是很感谢曾经喜欢他。
十年,这期间,对对方的好感时有时无,待到情商增长了之后,就想要不要跟对方表白,好歹也是喜欢了对方十年了,不能让这段暗恋就这样销声匿迹,所以最后选择表白,傻傻地将自己的十年想法写成信件,发送到对方的邮箱,坐立不安地等待了一宿。
我02年就喜欢她,我们从来没有成为过男女朋友,当时我初中,谈不上爱,就是懵懵懂懂的,跟她在一起很开心,仅此而已。后来高中分开了,发现没有她的生活里总少了点什么,有些话跟同性和异性说是不同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