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出几万,当时借条上没写利息口头约定利息拉,我想用录音叫他认可当时借钱时有口头约定的利息,发院执

2025-03-09 13: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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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您作为出借人只有证明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您通过录音方式收取借款人承认利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需注意对本次借款本息相关内容在录音中陈述清楚。如对方有按期还息,也可以打印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提供。

回答2:

既然当时有写借条,然而没有在借条上注明/利息/,不晓得你是什么缘故,明显已经失策了。有借条,把本金要回应该问题不大吧!
可以在他还借款的时候,开好录音,提出当时口头约定的利息的给付,如果他有异议或其他问题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录音内容〉。不过…利息超出政府规定数额,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回答3:

这年头借出去的钱能收回来就不错了,还要利息啊,所有出借约定都必须纸质的,口头约定没有任何作用,就算录音都没有用的。法院只支持受法律保护的纸质合约,并在国家规定的利息范围内的。

回答4:

口头说的有什么用,不知道有句话叫口说无凭吗?

回答5:

我 帮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