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保持了秦朝高度集中和统一的特点。武帝时期,以“中朝”驭“外朝”,削弱王国诸侯,加强对军权控制;在频繁用兵过程中,军队结构、兵员征集等不断变化,骑兵上升为重要兵种.募兵制逐渐施行。东汉初,裁撤郡国军队,取消都试制度.以募兵制渐代征兵制,使国家军力遭到削弱。汉朝的常备部队并不多。汉朝军队包括京师兵、郡国兵、边防兵三个部分。三者结合,构成军队的整体。各地的郡县军队定期进行操演戍守。汉军在战役前往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动员,虽然要废一些时间,但动员后的规模极大,即使这样汉军的主力部队仍然是常备军和雇佣军。军事领导体制上是由上至下的高度集权结构,分工职权明确,汉初,行文武分离的三公九卿制。在地方的军事建制上,郡、国并行。郡置太守.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郡下设县,县令(长)兼理军、民两政。置县尉助理军事和掌管治安。与郡平行的诸侯王国,以相为行政长官,兼掌军事:臣王国中尉、郎中令、卫尉等统领军队,负责王宫宿卫和维持王国治安。县下还有乡、亭等基层组织。这样的分权在汉后期导致了诸侯的分裂割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