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讳是一种反映封建礼法的忌讳。避讳大体可分三类:一是国讳,即国家强令臣民所作的避讳,如避本朝皇帝名,也叫“公讳”;二是圣讳,即避圣贤之名,如孔孟之名;三是私讳,即避长辈之名。避讳制度起源于周代,秦代避讳的办法初步确立。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彻底废除。
避讳有严格的规定,但在具体的情况下也有某些特殊的要求。如:皇帝已故五世的祖宗不讳,但也有照讳的。在唐代,人们一直避李世民的讳,五世以后出于保险、尊敬、习惯等人们还照讳不误。
避讳的方法有四种:
改字法:就是把帝王及所尊者之名改用其他同义字或同音字来代替。
空字法:即将应避讳的字空而不书,或作“某”,或作“口”。
缺笔法:即对所避之字少写一笔。但少写的一笔在什么地方是有严格规定的。
改音法:就是读书时遇到讳字,应改变声调或读别的字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