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婆婆确实不是妈妈,从法律层面来讲,《婚姻法》中从未提及“婆媳关系”的描述。既然如此,那么说明婆媳关系并不是一种法定的家庭关系。准确的来说,婆媳关系是由婚姻关系组成的特殊家庭关系。婆媳之间不存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也就是说,婆婆没有义务伺候儿媳“坐月子”,儿媳也没有义务赡养婆婆。所以,总有女性抱怨说:婆婆对我不好我以后也不会养她。其实真不用你养她,赡养父母是你丈夫的义务。
当然,法律的解读是冰冷、没有人情味儿的。如果婆媳之间能摆正心态,明白两人之间没有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强求对方做任何事,把对方看做自己的家人或者朋友,也就没那么多矛盾了。
二、感情的亲疏很难改变,很多女性总会抱怨婆婆对自己不好,把自己当外人。闺蜜跟我吐槽说,前段时间她婆婆带回来一箱芒果,说是朋友自家种的,没有农药。她婆婆说芒果是生的,过段时间再吃。就把芒果搬到了自己卧室里。闺蜜本身也不是很爱吃芒果,觉得没什么。
可有一天她下班回家却看到婆婆和丈夫正在悄悄吃芒果。闺蜜觉得很心寒,自己买了什么水果都是第一个给婆婆吃,回娘家也是,父母都是等着她回来才肯吃一顿好的。这一想,闺蜜觉得无论自己对婆婆多好,也只是个外人。
总结:婆媳关系,不求无私,和谐就好。
婆婆与媳妇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并且价值观念也存在着差异。
因为他毕竟不是亲妈,他没有办法把自己当成亲生女儿。
因为毕竟不是亲生女儿,她肯定会看到你身上的所有问题,而且没有很宽容的心去对待你。
因为婆媳之间本来就存在着很多不可调和的矛盾,而且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