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婚后同不同居,女方父母因病欠债,男方在伦理道德上是应该给一部分钱的,但是不给也不会构成法律责任。
不管同居不同居,既然已经结婚了,那肯定是有责任还的,这个和是否同居没有关系,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但是你可以趁机会扭转你的婚姻关系,虽然不知道你们因为什么不同居
没有。这是女方父母的个人债务,女儿都没有还债义务,除非在继承遗产后,以遗产份额为限。更不用说男方了,男方更没有还债义务。另外提一点,赡养父母的义务人是子女,而不是女婿或儿媳。你这个婚后不同居就更扯了,夫妻义务都不尽,有债务就想赖上男方,真的是够可以的。婚姻不是利用的工具,是爱和责任。对方没有赡养你方老人义务,你有,你可以从共同财产里支出来赡养老人,间接的对方也实际上在赡养,夫妻哪能分清呢。
从人伦道德上来讲,只要你们结婚了,若女方是独生子女的话,不管是否同居,你们都有道德上的义务来帮岳父母还债。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的话,你们这是一个家庭,岳父母是另外一个家庭。在没有涉及到遗产问题的时候,你们是没有义务帮长辈去还这个债的。
这个不是女方的债务的话,不需要,是的话,就需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