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应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或者协商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仿袭漏迁人实行房屋产权禅轿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承租租赁合同。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所以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的,装修装饰费由被拆迁人支付。
承租人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这一规定,我国各地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在北京,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这个被拆迁人就包括承租人,但是承租人必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按照国家规定的租金正式承租房屋,而且必须是长期居住才能获得拆迁补偿。
扩展资料:
出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合同的规定收取房租。
2、有权决定在租赁期满后是否继续将房屋出租。
3、可以决定是否允许承租人将房屋转租。
4、因承备烂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有权责成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出租人有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权利。如果因此而造成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承租人违反规定的行为有:
(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是与他人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拆改房屋结构有可能造成房屋危险,改变用途则是违约行为);
(3)拖欠房租累计6个月以上;
(4)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5)故意损坏承租的房屋;
(6)法律、法规规定要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一、如果所租住的房屋被拆迁,租客应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搬出之后同拆迁人及房东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
二、 如果确实因为承租的房屋拆迁导致房屋配中裤不能正常租赁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对承租人的装修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或者直接要求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等损失。
三、对于房屋可能被拆迁的信息,房东应该告知承租人。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双培蔽方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承租者的利益,并且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是不允许进行出租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三)租赁房屋”。
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因此按《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房东不仅要把房屋可能将要被拆迁的信息告知承租人,而且一旦明确拆迁范围,再进行出租,则属于违法出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培简承租人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积极主动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除了房迟粗租,如果房子有租户新建的,可弯旦茄跟房东协商解决,意识没有赔偿,有相关拆迁补偿可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在筛选律师的时候,可以埋察多看看律师的相关胜诉案件。
租客滚凯裤不是大简产权人与所有权人没有获得赔偿的理由,对于租客的损失或合同履行影响由房主与租客的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退回所支付的余额租金并减收一个月租金作为告知时间的孙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