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下一楼店面开餐饮合法吗?

2024-11-25 22: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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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肯定是不合法的,属于你不告我不纠
81条规定:城市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
在住宅楼下开餐饮麻烦特别多,选址一定要谨慎,如果楼上住户较真,环保,城管,消防,卫生监督所,工商,都能接投诉关店。限制几次营业,你饭店就没啥客人了。 如果真闹到法院,几十元写个申述书,就能把你给告了,来个强制执行,你找谁都没用了。
最好是距离住宅9米以外,排烟口距离20米以外。这样才保险!

回答2:

不合法的,因为购房合同会有明确的规定,不准改变房屋用途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一条对此进一步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利害关系人”是指“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本栋之外业主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

回答3:

住宅小区一楼开饭店,可以吗?

回答4:

都是一栋商铺为什么有的可以做餐饮可以办证,有的为什么办不了证,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