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你会胜出的。她如果没和你谈过孩子的问题。就是她本身不想要这个孩子。如果谈过。首先出错的是她。你以她人格有问题。孩子和她生活会受到不良影响为由也有可能要回孩子,更何况你收入比她多。也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与成长的条件。对于你的不幸的婚姻。我很为你感觉委曲。如果到了这种地步。那么说明她的心已经不在你这里了。你是留不住的。索性分了吧。让她用自己的一生去品尝因自己的错误而种下的苦果。有着良好道德的男人是不会勾引有夫之妇的。她的情人能做出这种事。说明人品也不怎么样。以后有她的苦果子吃。也许以后她有跪着求你原谅她的一天。至于是不是原谅她。看你自己了。
先从自己这里想想,你是不是对她哪里不够好?如果出了问题,那不会只是一个人的错。假如你们是小情侣那倒是说她可能只是跟你玩玩而已,何况你们之前还有个孩子,孩子是你挽回婚姻的最后砝码,你要让你的孩子去劝她的妈妈,孩子总还是希望自己的爸妈在一起的,你可以劝劝你的妻子,我想她应该也不想孩子以后恨她。
我觉得呢,还可以去了解一下你的情敌,正所谓知己知彼,但是请你不要用仇恨的眼光去看他,你应该是把他的优处找出来,你再针对性的改变。就算最后你的妻子没有回头,那你也只会多挣些阅历,明白自己究竟哪里不好。
至于你女儿的话,只要她不是特别偏向你妻子,拿综合种种来说,应该抚养权是你的。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双方都签了字,是有效的,法院判决可以此为依据。
其次:关于小孩子的抚养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孩子未满10周岁,一般判给母亲抚养;同时考虑利于孩子的成长。如果母亲不想要的话,从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讲,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现状将孩子判给你抚养,对方要提供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具体你们可以商谈。
第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配,要平分你们的共同收入。但是根据你提供的材料来看,是因为对方的外遇,造成了对家庭的侵害,所以对方应当少分。你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你精神损害赔偿。
附:《婚姻法》第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这有什么不能赢的,这种女人你还要,你贱啊,拿出她外遇证据,像她在离婚协议上签的承认有外遇就能算证据,不过最好能拍到她出轨证据,别忘了记得要女儿抚养费,对这种女人别客气,要女儿你得拿工资证明。
这样的人该放就放吧!她不是说要把小孩给你抚养了吗!你们写的协议不生效的,离婚的时候有表要填的,那里面很全面,你填表就行了,她不谈就不谈,你也不要总找她了,这样的人就算你挽回了,她也不会真心和你过下去,放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