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章电器;
2、烟头;
3、
凡建筑设计与消防系统设计不符合消防设计规范的;消防系统安装质量没有达到消防验收规范的;消防设备与控制系统存在缺陷或配备不足的;建筑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规范规定要求的;消防管理、检查制度与组织人员不到位的;建筑使用不符合原设计规定的;消防装置系统与控制系统及消防设备寿命到期的等诸多因素可能会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称消防安全隐患。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规定: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
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事故的隐患患。
事故隐患与危险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实质是有危险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状态",这种状态可在人或物上表现出来,如人走路不稳、路面太滑都是导致摔倒致伤的隐患;也可表现在管理的程序、内容或方式上,如检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分生产型和储存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