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1、农村卫生门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镇卫生院报销60%;
2、二级医院报销40%;
3、三级医院报销30%。
三、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具体如下:
一、新农合住院补偿政策调整为:
1、一级医院起付线300元,不设补偿费用分段,报销比例65%;
2、二级医院:县二级起付线400元,补偿费用分段在6000元以下报销65%,6000元以上报销80%;
3、市二级起付线600元,补偿费用分段在6000元以下报销65%,6000元以上报销80%;
4、三级医院:县三级起付线600元,补偿费用分段在6000元以下报销65%,6000元以上报销80%,市三级起付线800元,补偿费用分段12000元以下报销55%,12000元以上报销75%;
5、市外医院起付线1500元,可补偿费用分段20000元以下报销45%,20000元以上的报销70%。
二、新农合的报销限额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报销限额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的按照1000元报销,即报销限额是1000元。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报销10元,报销限额是200元。
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使=是每年5000元。
总的来说,政策调整后,贫困参合农民一般门诊就医,在现行标准上将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原则上不低于60%;贫困参合农民慢性病大额门诊原则上起付线不高于100元,补偿比例不低于80%。各统筹单位结合本地实际,适当降低贫困参合农民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大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
2020年新农合医疗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