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也是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上班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三倍的工资。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能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个人的实际工资或者是相关的政策文件标准计算。计算加班费除了要考虑基数以外,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毕竟对于不同的情况,劳动者的加班费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