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避孕环一般认为应在月经完毕后的7天内进行,以月经完毕后的第三、四天时为佳。7天以后上环易致出血,而且很有可能赶上排卵提前而造成带环妊娠。
为此,行经期偏长者上环时间应尽量提前。上环也可在实施人工流产后当即放入。正值哺乳的育龄妇女一般可等产后已满3个月时上环。因哺乳期前3个月一般不会来月经,而且此时的子宫已基本上恢复正常。对绝对可靠的自觉节育对象,有的也把上环时间推迟到产后半年左右,或等真正再次出现月经后实施。
上避孕环的避孕方法因其优越性大,不仅已使大约50%的育龄妇女正在带环,而且也已有越来越年轻的育龄妇女正在趋向于长期上环这一措施。与之对应,长期带环者要求摘取也越来越多。所以,每个要求上环或摘环者对上环及摘环时机的掌握及其适应症、禁忌症方面的知识应有所了解。
为防止出血或炎症扩散,一般在患有子宫肌瘤、宫颈炎、输卵管炎与月经不调时是不宜选择上环的。宫颈过松及分娩时重度宫颈撕裂者也不宜上环,以防节育环反复脱落,遭致避孕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