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没有新婚姻法,现行《婚姻法》是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婚姻法》第六条只是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并没有规定晚婚的具体年龄。晚婚的年龄在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一般是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