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铅中毒的临床表现

2024-12-16 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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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铅中毒对机体的影响是多器官、多系统、全身性的,临床表现复杂,且缺乏特异性。常见表现有下面几种: 长期接触可致儿童及成人慢性肾炎,由于肾脏代偿功能大,因此对铅的肾脏毒性作用常估计不足,铅使肾脏清除作用降低,进而加重铅在肾脏及其它组织中潴留。影响正常生理功能,如产生肾性高血压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随着时间的延长,肾脏损害加重,致肾小管的排泄及重吸收功能受损,出现氨基酸尿、糖尿、痛风,晚期出现肾功能衰竭。
铅具有生殖毒性,胚胎毒性和致畸作用。 铅对人类生殖功能影响与剂量有关,近来报道血铅印25-40μg/dl已可影响男性生殖功能,使精子畸形。即使时低水平暴露仍可影响宫内胎儿的生长发育过程,造成畸形、早产和低出生体重等危害。铅与钙在体内的代谢途径极其相似,在妊娠期为了满足胎儿发育和骨骼钙化的需要,铅由母体向胎儿转运的机会增加。孕妇体内的铅可以顺利的通过胎盘,作用于胚胎。孕妇头3个月如处于较大剂量铅暴露中可以引起死胎、流产、胎儿畸形。头3个月为胎儿神经系统发育的关键期,而此时血脑屏障尚未成熟,长期低水平的铅暴露会损害神经网络的早期形成和后期的成熟,这种影响往往发生在中枢神经系统发育的三个环节:即脑细胞的增殖、神经纤维的延伸和突触的形成。而突触的形成模式则于学习能力有关。 体内铅大部分沉积与骨骼中,通过影响维生素D3的合成,抑制钙的吸收,作用于成骨细胞和破骨细胞,引起骨代谢紊乱,发生骨质疏松。流行病学研究表明,发生骨丢失时铅从骨中释放入血,对各大系统造成长期持久的毒害作用。
以上是铅对人体各大系统造成的损害。此外铅还可以引起各类营养素、微量元素丢失造成酶系统紊乱,继而引发相关生理功能低下。
铅中毒的诊断与分级(国际)
美国CDC(国家疾病控制中心)的“儿童铅中毒指南[1]”指出,血铅水平超过或等于100ug/L,无论是否有相应的临床症状、体症及其他血液生化变化即可诊断为铅中毒,并且把儿童的血铅水平分为五级,用以表示不同的铅负荷状态。
Ⅰ级:<100ug/L。相对安全(但已具胎儿毒性,易使孕妇流产、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Ⅱ级:100-199ug/L。可影响神经传导速度和认知能力,使儿童易出现头晕、烦躁、注意力涣散、多动;
Ⅲ级:200-449ug/L。可引起缺钙、缺锌、缺铁,生长发育迟缓,免疫力低下,运动不协调,视力和听力损害,反应迟钝,智商下降,厌食、异食,贫血,腹痛等;
Ⅳ级:450-699ug/L。可出现性格改变,易激惹,攻击性行为,学习困难,腹绞痛,高血压,心律失常和运动失调等;
Ⅴ级:≥700ug/L。可导致多脏器损害,铅性脑病,瘫痪,昏迷甚至死亡。
对于60ug/L以下铅中毒儿童,以预防为主。Ⅱ~Ⅲ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以国家认定驱铅食品做驱铅治疗,才能使铅中毒儿童尽快康复。Ⅳ~Ⅴ应在于48小时内复查血铅,如获证实,应立即予以驱铅治疗,同时进行染铅原因的追查与干预。
注:世界发达国家儿童血铅标准以低于60ug/L为相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