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末,平阳县户籍总人口88.63万人,其中女性人口42.65万人,占总人口的48.1%;当年出生人口1.20万人,出生率为13.51‰;死亡人数0.60万人,死亡率6.81‰;全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70‰。城镇化率为57.2%。
2017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5.89万人,比上年增加2.19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15万人,比上年增加2.2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35万人,比上年增加0.2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7.21万人,比上年增加0.2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7.66万人,比上年增加0.75万人。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8.46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
扩展资料
平阳县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平阳县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县境陆域地处北纬27 °21ˊ-27 °46ˊ和东经120 °24ˊ-121 °08ˊ之间,东临东海,南接苍南,西界文成、泰顺,北连瑞安。陆地面积1051.17平方千米,与苍南县共有海域37200平方千米。
气候:平阳地处浙江东南沿海,属于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全年的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春、夏两季(3-9月)。年平均降水日数176天。最多的1970、1975年为204天,最少的1963年为143天。历年最长连续降水天数为23天,1965年3月21日至4月12日,总降雨量81.4毫米。
水文:平阳县境,北属飞云江水系,主要有平瑞塘河;西南均属鳌江水系。鳌江由西向东横贯全境,注入东海,而平鳌及萧麻塘河又注入鳌江,与沿海潮汐构成了水文的主要基础。全县拥有河道总长550千米,水域面积1866平方千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平阳县
参考资料:平阳新闻网-2016年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据六次人口普查,平阳县境人口情况是:第一次(1953年6月30日)342524人;第二次(1964年6月30日)435784人;第三次(1982年7月1日)675467人;第四次(1990年7月1日)702804人;第五次(2000年11月1日)740448人;第六次(2010年11月1日)76.17万人。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24.8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76.1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8人减少0.5人。
在性别构成上,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39万人,占51.72%;女性人口为36.77万人,占48.28%。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1下降为107.13。
在年龄构成上,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47万人,占15.06%;15~59岁人口为53.68万人,占70.48%;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01万人,占14.4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78万人,占10.2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4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0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3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57个百分点。
从受教育程度上来看,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27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03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73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5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715人上升为5609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353人上升为1185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8471人上升为3116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4735人下降为36150人。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86万人,文盲率为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