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不同时期的作品特点如下: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 “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 “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 “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一)前期——即从入仕到贬江州司马以前。这是白居易“志在兼济”的时期。这一时期,他在仕途上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社会现实和个人闻见,既使诗人深感有“为民请命”的必要,而最高统治者的信任又使他觉得有此可能,于是“兼济天下”的思想便占了主导地位。这一时期他利用诗歌的特点来配合斗争,凡“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秦中吟》和《新乐府》等讽谕诗便是这时写出的。这些诗象连弩箭似的射向黑暗的现实,几乎刺痛了所有权豪们的心,使得他们“变色”、“扼腕”、“切齿”。
(二)后期——即自贬江州到死。这是他“独善其身”的时期。在江州司马期间,他还有某些激情,写出《琵琶行》和《与元九书》,唱出“不分气从歌里发,无明心向酒边生”这样的诗句。但已转向消极。随着政治环境的日益险恶,在前期还只是偶一浮现的佛、道思想,这时也就逐渐滋长。他糅合儒家的“乐天安命”、道家的“知足不辱”和佛家的“四大皆空”来作为“明哲保身”的法宝。他悔恨自己“三十气太壮,胸中多是非”,而力求做到“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在这种消极思想的支配下,白居易的诗歌也丧失了它的战斗性和光芒。大量的“闲适诗”、“感伤诗”代替了前期的“讽谕诗”。
(一)前期——即从入仕到贬江州司马以前。这是白居易“志在兼济”的时期。这一时期,他在仕途上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社会现实和个人闻见,既使诗人深感有“为民请命”的必要,而最高统治者的信任又使他觉得有此可能,于是“兼济天下”的思想便占了主导地位。这一时期他利用诗歌的特点来配合斗争,凡“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秦中吟》和《新乐府》等讽谕诗便是这时写出的。这些诗象连弩箭似的射向黑暗的现实,几乎刺痛了所有权豪们的心,使得他们“变色”、“扼腕”、“切齿”。
(二)后期——即自贬江州到死。这是他“独善其身”的时期。在江州司马期间,他还有某些激情,写出《琵琶行》和《与元九书》,唱出“不分气从歌里发,无明心向酒边生”这样的诗句。但已转向消极。随着政治环境的日益险恶,在前期还只是偶一浮现的佛、道思想,这时也就逐渐滋长。他糅合儒家的“乐天安命”、道家的“知足不辱”和佛家的“四大皆空”来作为“明哲保身”的法宝。他悔恨自己“三十气太壮,胸中多是非”,而力求做到“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在这种消极思想的支配下,白居易的诗歌也丧失了它的战斗性和光芒。大量的“闲适诗”、“感伤诗”代替了前期的“讽谕诗”。
他的前期作品为劳动人民的痛苦而呼吁,同时对于压迫和剥削人民的统治阶级予以谴责。其诗歌目的只有一个,即“补察时政”。按照这种指导思想,他创作了大量反映民众疾苦的讽喻诗。
但晚期他把写作重点转移到身边琐事上,写下了大量吟咏个人闲适情怀,甚至表现自己沉缅酒色的诗作。其时之诗多“称心而出,随笔抒写”,从内容到形式都是浅之又浅、俗之又俗。苏轼说“元轻白俗”(《祭柳子玉文》)所谓白之俗,主要就表现在这里。
要谈白居易晚期诗风的形成,必须要联系当时的整个时代。唐朝自安史之乱后,中央政权日见削弱,藩镇拥兵割据,各霸一方。宦官掌握禁军大权,无恶不作。统治阶级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加紧对人民的残酷剥削,阶级矛盾更加尖锐。
我们知道,白居易本是希望通过讽谏来改革弊政的,但无论是谏书还是谏诗,都不仅不能奏效,反而招来罪责。他的寄希望于皇帝纳谏以革弊政的理想在现实面前幻灭了。白居易的诗歌讽喻说夭折了,取而代之的是他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表现淡泊平和、闲逸悠然情调的闲适诗。这就是白居易晚期诗风的代表作了。
白居易在青年时代过着顺沛流离的生活,贫穷不仅使他接近人民,而且导致他的诗歌创作从一开始就走上现实主义的道路。所以在前期,他对神仙道教的宜传持怀疑态度,就此他写下《海漫漫》、《梦仙》等“戒求仙”诗;同时他也创作了《读(老子>》及《读<庄子)》来对老庄进行质疑。但是,他并没有把这一信仰坚持到底。由于仕途的坎坷,他对道家的态度发生了明显变化。也就是在其被贬江州,开始“独善其身”之后,他不仅“面上灭除优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而且开始从道家的殿堂寻找安慰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