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场所;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放,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起止年龄:女性为18-55周岁,男性18-60周岁;
4、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保证;
5、提出借款申请时,已交付全部购建房价款30%以上;
6、在楚雄州公积金中心或分管中心开立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按时缴存公积金;
7、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交通银行楚雄支行另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主要特点
1、特定客户 主要针对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级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
2、利率优惠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期以下(含5年)月利率3.45‰ ,5年期以上月利率3.825‰ 。
3、贷款期限长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最长12年。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贷款期限为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减实际年龄,最长可达20年。
4、贷款额度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最高12万元。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具体根据购(建)房职工实际资金需要、本人偿付能力和抵押财产价值状况等因素确定。
5、贷款手续简捷,审批流程高效,还款方式灵活,售后服务个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