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辞退我说工作没做好生意又不好,可以补偿我吗??

2024-12-20 06: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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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老板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回答2:

可以。看你工作几年,每年可补偿一个月。老板不肯。可向劳动部门申诉

回答3:

签合同了吗??依据法律有合同可以得到补偿,如果没有合同,那给不给都看老板跟你的程度了

回答4:

应当补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