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三十八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院可以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 纪律处分的种类有以下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四十条 留校察看处分的察看期限为一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内如有违纪行为,则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其它纪律的学生,按《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考场违纪及作弊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一般会取消的。
你如果好好表现 丶一年后就可以取消。
看是不是和学位证相关的, 一般处分,只是暂时的,一般这种大处分会有书面通知你和通报,回去翻一下学生手册,看看里面对于留校处分跟学位证有没有关系吧
和学位证没有关系除非学校特别声明,才会没有学位证
这个应该不会的,学位证是学分够就没问题。这个以后给你就撤销了。
能,到时候申请撤销处分就行了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