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已交接,白纸黑字,你怕什么,保存好你的交接资料,让他们折腾去吧,做会计的有一条职业素质要加强,就是,做什么事都得有根有据,哪怕你那一个月转走他们两百万,只要你辞职走人了,各余额都是平的,就和你没关系了.
别怕 不会怎么样 不用理他 面对那样的公司,那样的人,态度就要强硬一点。如果只是你说的那六百,会计不会调不过来。
谁去谁是猪!
你怕什么,他们能拿你怎么样?你都交接了,还有签字,说句不好听,如果不是在你手上,是在你前一任,她已经不在人世了,难道还打电话叫醒她?!好笑,天大的笑话!
既然当时帐对得上就没你事了,有事也是找上一个会计
根据会计法的确是有追溯原则,如果你确定该笔分录是你做的。的确可以要求你去核对。但是根据你的说法就是,你辞职的时候帐实相符。也就代表你已经把该笔业务冲平,不然的话应该是帐未冲平,现金少几百。你可以以这个为理由驳回他们的要求。
反的来说就是,如果是会计给了你几百。而你没有入帐,那肯定就是对帐的时候现金多几百,而你为了平帐拿了几百出来。 所以只要有证据说明你走的时候帐实是想符的,钱是借出去而后会计拿票或者其他东西来报销平帐了的。就别理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