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招投法》规定: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理解为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投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能力。其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证明是公司的员工必要条件之一,其个人的社保是不是公司为其交缴。
这个应该是和社保无关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