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本人不到可以由律师代替吗?

2025-03-25 10: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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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民事案件,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亲属全权代理,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2. 但是,庭审中会发生千变万化,很多的事只有当事人才可以说晴,因此,委托律师或者亲属,都很难代表本人意志,所以当事人最好出庭。

  3. 民事案件中,涉及的离婚案件,其中的情感等问题,他人无可代替,因此,须当事人出庭,律师或者亲属代理人不能全权代替。

  4. 刑事自诉案件必须当事人出庭。

回答2:

广州律师管东平:
这个是完全可以的(离婚官司要区别对待)

回答3:

对于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委托和授权代理人(比如律师)参加庭审,本人可以不出庭。离婚案件虽然也属于民事案件,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情感问题,不论是聘请律师代理,还是委托其他人员(包括亲属)代理,都无法将所有问题委托和授权给代理人,不少问题除了本人,其他人是难以说明和确定的,所以当事人能够出庭会更好。

回答4:

法院庭审时,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庭陈述意见,出示证据,进行法庭辩论等。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以外,必须出庭,如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要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回答5:

离婚中不能由律师全权代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