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制度,起源於160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当时,它是经营航海事业,每次出海前,向人集资,航次终了,即将各人的出资以及该航次的利润交还给出资者。1613年起,该公司改为四航次,才派一次利润,这就是「股东」和「派息」的前身。 中国股票证券市场 春秋战国时期,国家的举贷和王侯的放债,形成了中国最早的债券。明后清前,在一些收益高的高风险行业,采用了“招商集资、合股经营”的经营方式,参与者之间签订的契约,成为中国最早的股票雏形。19世纪40年代外国在华企业发行外资证券。1872年,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和中国人自己发行的第一张股票诞生。证券的出现促进了证券交易的发展。最早的证券交易也只是外商之间进行,后来才出现华商证券交易。1869年中国第一家从事股票买卖的证券公司成立。1882年9月上海平准股票公司成立,制定了相关章程,使证券交易无序发展变得更加规范。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这两所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市场的形成。1992年中国开始向境外发行股票,2月,第一支B股(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6年12月,股票交易实行涨跌停制度(即指涨跌幅一旦超过前日收市价的10%,该股票将于当天停止交易)。 从2005年夏天开始,中国股市开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其目标是消除各类股权分置的结构,从而解决中国股市的顽疾。 然而,相当数量的经济学家认为,中国股市的弊病并不在于股权分置的问题,而在于中国股市缺乏诚信,以及监管不得力造成上市公司质地过差且投资人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同时,由于此次股权分置改革以“速度”为目标,忽略了改革方案的合理性,从而引发了巨大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