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51问答网
>
我在2008年4月份至2009年9月30日在某公司上班,在职期间,公司从未与我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金,那时劳
我在2008年4月份至2009年9月30日在某公司上班,在职期间,公司从未与我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金,那时劳
2024-12-25 23:38:5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因此你可以要求自2009年5月的2倍工资赔偿。而且也应该给你补缴的社保金。
相关问答
最新问答
我给一个喜欢了很久的女孩表白,她说让我先想想,你们觉得有多大可能会成功?
夫妻之间房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战争雷霆 PS4版和PC版的账号通用吗
请问学姐、学长重庆工商大学的经济学所学课程有哪些呢?
如果一个男生不喜欢说话,每次聊天都是女生话题聊,但是他很冷淡,让男生自己找话题吧他又说不知道说什么
软件工程到底是做什么的?能够实现什么?
教学三维目标
c#里的USING语句是什么意思
关于英语中楼层的叫法?比如一楼,二楼用英语怎么说
潍坊从商品城下车到风筝广场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