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缝就是变形缝。
变形缝有三类:
伸缩缝,与建筑长度有关。
例:建筑物因受温度变化而热胀冷缩,结构内部会有变化,需要伸缩缝。
沉降缝,与建筑各部分不均匀沉降,地质条件不同等有关。
例:两栋建筑相邻部分高差大时,需要沉降缝。
防震缝,与当地地震情况有关,视当地防震要求来设置。
具体分类如下:
施工缝:因施工组织需要而在各施工单元分区间留设的缝。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缝”,它只是因后浇注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而与先浇注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该结合面就称之为施工缝。因混凝土先后浇注形成的结合面容易出现各种隐患及质量问题,因此,不同的结构工程对施工缝的处理都需要慎之又慎。
沉降缝:上部结构各部分之间,因层数差异较大,或使用荷重相差较大;或因地基压缩性差异较大,总之一句话,可能使地基发生不均匀沉降时,需要设缝将结构分为几部分,使其每一部分的沉降比较均匀,避免在结构中产生额外的应力,该缝即称之为“沉降缝”。
伸缩缝:若建筑物平面尺寸过长,因热胀冷缩的缘故,可能导致在结构中产生过大的温度应力,需在结构一定长度位置设缝将建筑分成几部分,该缝即为温度缝。对不同的结构体系,伸缩缝间的距离不同,我国现行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对此有专门规定。
可见,除了施工缝,其余两种缝均是真实存在的缝隙。《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规定: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沉降缝和伸缩缝的宽度都必须满足抗震缝宽度的规定。所谓抗震缝,是因为建筑物平面不规则,或竖向不规则,而对结构抗震不利,而设缝将结构分为若干部分。
概括如下:
施工缝:因施工组织需要设置的缝,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缝,而应该是一个面;
沉降缝:为克服结构不均匀沉降而设置的缝,须从基础到上部结构完全分开;
伸缩缝:为克服过大的温度应力而设置的缝,基础可不断开;
沉降缝:为使建筑物较规则,以期有利于结构抗震而设置的缝,基础可不断开。
在抗震设防区,沉降缝和伸缩缝须满足抗震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