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能上欠债人家要债吗?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吗?盼望高人指点

2024-12-27 1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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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债主能上欠债人家要债,但经主人要求不退出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但是如果主人要求退出,债主也退出了就不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的行为。
法律分析
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等合法途径要求债务人偿还。不过有的债权人讨债心切,甚至会冲进他人住宅强行讨债。如果户主要求债主退出住宅债主不退出,则构成非法侵入。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的行为。这里的“非法”是指行为人未经住宅权人同意或者没有法律依据。“侵入”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未经住宅权人允许擅自闯入;二是进入时住宅权人不反对,但在住宅权人要求退出时,仍然滞留,不肯退出。债权人为了讨债,违背他人意愿,非法进入他人住宅,且长时间滞留,不仅侵害了他人的住宅安宁和自由权,而且造成他人跳楼身亡的严重后果,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债权人上门追讨债务,也是法律允许的行为,但债权人追讨中应把握尺度,避免出现触及法律的情形。债权人在追讨中,应注意保护自身权益,如:有债务担保人的,带担保人一同到债务人家中追讨;通过录音、录像留存、 追讨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回答2:

  1、债权人可以在法律允行的范围采取合法的方式主张债权的实现,那么到债务人家里讨债或协商债务的处理处置方式法律没有限定,公民行为法无限即合法。
  2、对于到家里讨要债务虽然法不限定,但也要掌握好法度,不可过份或采取干扰损失当事人的正常生活秩序或明显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与工作,总之,在主张权益时防侵权行为发生。
  3、虽然正常讨要债务不算非法入侵他们的住宅,但也不是最佳的方式。如果在债务纠纷中协商不能达成意合时,则须提起诉讼才是有效的主张债权的方式。

回答3:

要债问题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解决。

但是,到债务人(欠债人)家要债,不够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根据《刑法》245条规定,所谓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后仍不退出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即未经主人同意。没有正当理由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生活安宁,或者主人要求退出,入侵者拒不退出的行为。

回答4:

1. 查清资信
俗话说“借钱一副脸,还钱一副脸”。不能被花言巧语所迷惑而心慈手软。在决定借钱之前,要从平时交往过程中出手是否大方、用钱有无计划、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借者的信用情况。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
2. 摸清能力
对偿还能力作出充分的估价。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又有偿还能力的尽可放心地借给他,对能力较弱的适当少借。对借钱数目大而又无偿还能力的,宁可送笔小钱也不能按其要求全额借。因为没有偿还能力者即使打官司也还是难以执行。
3. 问清用途
对方因生活或正当经营借钱可以借,而用于赌博、非法经营的千万不能借。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信贷关系不予保护。对涉及借贷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双方,不仅要即收缴非法活动财物,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等。将钱借给他人用于非法活动,就意味着不仅血本全无,还要赔进罚款。
4. 立据为证
俗话说口说无凭,有纠纷打起官司来既不凭嘴说也不是凭良心,一切只能凭证据。借钱时要请对方写张字据,千万不可碍于情面,只凭口头承诺。写字据时要注意载明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日期,所有数字要大写,字据的文字之间不要留空白,以免日后被添字加字,写字据时尽量不要涂改,有涂改的要加盖印章。

5. 定好还期
虽然不约定归还期限你随时可以要求返还,但却让对方有了无限期拖延不予偿还的机会和借口。借钱时约定还期给对方约束,有利于及时偿还。
6. 约定利息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也就是说,借款时双方最好约定利息,同时又不能利滚利,也不能在借款时就将利息扣除,更不要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
7. 有人见证
也许借多借少及有关钱的来龙去脉你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确实这也是个人秘密。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但法院审理这类纠纷时,除了必要的书证,有时还需要必要的证人证言来相互佐证。因此,借钱给他人要与家人商量。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因借钱而影响家庭内部矛盾,更重要的是可以多让人知道发生了借钱的事儿。一旦有纠纷也好有个证明人。最好是请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或亲属关系的人在场,这样的证人证言更有效力。同时记住有关细节,如所借面额、张数、包钱装钱的纸和包、在场人的姓名等,这些细节有助于到法院诉讼时向法庭举出充分有力的证据。

8. 找个担保

关于借贷关系的法律中有这样一条:“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找个担保后无疑为你收回借款加上了一道保险。即使借款人不能偿还,还可以向担保人求偿。

9、及时追索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上对提起诉讼有时效的规定,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手段保护自权利的机会。对按约定期限不能及时归还的要及时追索,千万注意不能过诉讼时效。

[不要轻易借钱]
不到万不得已,你不要轻易向人借钱,也不要轻易借钱给人。这句话不太中听,却是一句大实话。
向人借钱,容易被人看白,引人疑虑,让人为难,不到万不得已,实在没有必要。而借钱给人,也是件隐患极大的事。
其实,借钱本身并不可怕,银行就是个专门借钱的地方,银行放贷就等于是借钱给人,到时候不仅要收回本钱,还要加上利息,银行就是靠这个赚钱的。正因为银行是个专门借钱的机构,所以它有一整套专业的办法,放贷之前要考察你的资质,还一定要有担保、抵押,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哪怕你最后还不起钱了,他也不至于亏本。
但私人之间借钱就不一样了,凭的全是人情,既没有可行性论证,又没有法律认可的抵押或担保,有的甚至连借条都没有一张,胸脯一拍,搞掂。痛快是痛快,但事后若有麻烦,那麻烦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说句良心话,借钱不还的人,也并非都是恶意赖账。能够向你开口借钱,你也能够放心地把钱借给他,这样的关系,多半不是一般的关系,要么沾亲带故,要么有利益上的牵连,要么就是有特别让你感动或者信赖之处,不然你怎么可能把钱拿出来?你能拿出来,至少在当时,你一定是相信能够收回来的。

回答5:

不是的,如果他有你写的欠条,就可以向你讨要的。但是不能有利息在里面,若你不还的话,他可以告你上法院,让法院向你讨钱!但他只能要钱,不能在你家搞破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