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2020年3月至东莞市政策实施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一人最高可领1800元。
申领方法:
线上: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办理
线下:在东莞市最后参保所在园区、镇(街)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现场办理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根据《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定。2018年3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574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460元。而从2019年9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69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为552元。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失业人员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不满1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0%;满10年不满20年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年以上的,平均缴费基数×50%。
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范围内,目前最高不得超过1820元/月,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东莞市社保中心。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计算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费失业保险的年限核定,每满一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