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所谓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亲属,再向下数三代。例如,计算男方本人同、表妹属于第几代旁系血亲,可先由个人经过母亲上溯至与表妹同一个血缘的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代向下数至表妹的母亲,即本人的姨母,为第二代,再向下数至表妹,为第三代。男方本人与表妹即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依法禁止结婚。按此计算,凡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侄舅甥女等均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均禁止结婚
你们是第四代,可以的,法律上也是允许
不过若从优生学角度考虑,从表兄弟(四代旁系血亲)甚至从从表兄妹也不宜结婚
有是会有一定影响的,但是已经很微弱了,一般算是近亲结婚的只在三代之内,五代已经没太大影响了,对后代的影响比中3D彩票还有难度的。
刚好在三代以内!这个我觉得可以不管!你到民政处登记的时候人家又不知道你俩人的血缘关系!
首先我们分析下就知道了,你流着你爸的基因=你爸流着你祖母的基因=你祖母和你爸的舅舅是兄妹(姐弟)的基因=你爸的舅舅的外甥女是你爸的舅舅的女儿的女的基因,当然有血缘关系啦!
不算,太远了。
是妈妈的姐妹们的孩子或者爸爸的姐妹们的孩子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