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4-11-27 06: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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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户籍所在地)提出离婚申请;

2.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即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6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至离婚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6.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特别提醒: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60日内未共同至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作废。双方协议离婚的,需再次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经过冷静期后才能申请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回答2:

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后一般当场发放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准备好立案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庭审查,若符合立案的,一般会当场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做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

回答3: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情况是,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带协议离婚书,双方照片(需要到照相馆拍照)身份证结婚证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工作看双方身份证协议离婚书后问询几个问题,没有异议,签字盖章,发给离婚证。如果没有协议离婚书或者有争议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调解,调解不成按法律法规进行判决。

回答4:

现在的离婚和原来是不一样的,夫妻双方如确实同意离婚,首先的共同协商,写出离婚协议书,签字或盖章,之后递交。有一个月的冷静期,这一个月双方要冷静下来充分去考虑,有没有必要去离婚。如果一月过后,双方决定离,拿结婚证便可去办理离婚手续了。

回答5:

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果有不动产,相关证件也要带好,简单的协议书,去婚姻登记处办理,过了一个月的冷静期领取离婚证。